根据《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贵康大教务发〔2024〕44号)相关规定,经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6年第2期校长办公会审议,同意给予药学院吴方等2人退学处理,适用退学处理的条款及学生相关信息如下:
符合《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”,共2人。
序号 |
学号 |
姓名 |
班级 |
1 |
223669 |
吴方 |
药营22315z |
2 |
232657 |
何杨顺 |
药学2342 |
现对吴方、何杨顺同学给予退学处理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—2026年4月3日(10天)。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须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具体材料上交学生所在学院。申诉期为10天,自学校官网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。申诉期结束后,学生未提出书面申诉的,视为放弃申诉。
药学院
2026年3月25日